勞務派遣是目前國內外流行的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通過人才服務機構租借 人才的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管理服務。人才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 員分別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人才派遣合同,以規范三方面在派遣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派遣期間用人單位 與派遣人員發生人事隸屬關系。勞務派遣,在國內經濟發達地區已經相當流行。 助您全面降低使用風險: 員工完全派遣 助您全面降低使用風險: 就是用人單位將一些非核心員工(如文員、會計、軟件或項目工程師、市場營銷員、生產線簡單操作工、 包裝工、保安、汽車駕駛員、炊事員、搬運工、清潔工、醫院護士、護工等);或用人單位的一些非專業 性工作(如物業管理、清潔衛生、搬運等),外包。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或專業勞務承包協議,由棟 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承擔這部分派遣員工整套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包括招聘錄用、勞動合同管理、績效 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資管理、保險福利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承擔所有的人事風險責任(包括法 律、經濟賠償責任。 服務特點: 服務特點: 本服務較適用于大中型非公企業的非管理級及非核心技術員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編外員工; 為企業提高招聘效率、節省招聘成本,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實現人力資源效益最大化提供較好的解決 方案。 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員工轉移派遣 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面對不斷變化的勞動法律法規和稅法,以及企業兼并和重組而導致的大量人員崗位變動、調動,用人單位 可將原已招聘錄用、并還需要繼續使用的員工,待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將勞動關系轉移給棟梁之家勞務 派遣公司,由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與這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再返租這些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 用人單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員工派遣金和服務費,與所租用的員工不發生人事隸屬關系,這樣可助用人 單位有效實現員工崗位調整,或跨地區調動,從而有效規避員工勞動合同變更風險。
服務特點: 1、本服務較適用于大中型非公企業的非管理級及非核心技術員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編外員工; 為企業提高招聘效率、節省招聘成本,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實現人力資源效益最大化提供較好的解決 方案。 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員工轉移派遣 助您重置成本最小化: 面對不斷變化的勞動法律法規和稅法,以及企業兼并和重組而導致的大量人員崗位變動、調動,用人單位 可將原已招聘錄用、并還需要繼續使用的員工,待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將勞動關系轉移給棟梁之家勞務 派遣公司,由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與這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再返租這些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 用人單位只需向派遣公司支付員工派遣金和服務費,與所租用的員工不發生人事隸屬關系,這樣可助用人 單位有效實現員工崗位調整,或跨地區調動,從而有效規避員工勞動合同變更風險。
2、本服務適應于跨地區的大中型企業,可激活人才彈性用工,有助于用人單位有效實現員工崗位調整,或單 位跨地區調動。 規范用工、減少人事(勞動)糾紛,有效規避員工勞動合同變更風險。 助您減員增效: 企業減員派遣 助您減員增效: 就是用人單位在經濟性裁員、或轉制裁員時,將被裁減員工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到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 由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與這些被裁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再從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返租這些 員工作為勞務工使用,用人單位向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員工勞務費用,由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 司向勞務人員支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從而可幫助用人單位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3、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助您降低使用風險: 新員工試用派遣 助您降低使用風險: 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最長試用期只有 6 個月。而從心 理學的角度,對一個人的全面了解需要 2 年的時間(因為人的行為在短期內是可以偽裝的),為了規避勞 動法規定的試用期時間太短,而又對新員工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用人單位可將新招聘員工(如技校生、中 專生、大學?粕、本科生)勞動關系轉移到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由棟梁之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 同;用人單位再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對新員工的忠誠度、敬業精種、責任心和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的 了解、考察,可有效降低新員工使用風險。派遣形式可根據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采取靈活的方式進行。
4、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有助于用人單位對新員工的忠誠度、敬業度、責任心和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 的考察,免去了由于選拔和測試產生的誤差風險,可有效降低人事成本和新員工的使用風險。
5、勞務派遣服務是員工招聘 + 員工用工風險承擔 + 勞動合同 + 人事代理服務的綜合服務方案。實行勞務派遣,企業減輕了工作負擔,能夠從繁瑣的人員招聘、培訓、人員管理等工作中解脫出來,更好地關注在核心業務上,促進企業的發展。同時這項綜合服務方案也理順了勞動關系,規范了用工行為,使用工單位和勞務人員建立起和諧穩定的勞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