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精神,積極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發生,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對全市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規定和相關措施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檢查范圍
全市用人單位,重點為建筑、環衛、公交運輸等在高溫天氣條件下勞動作業的用人單位。
三、檢查內容
1、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明確防暑降溫工作負責人,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用人單位是否落實高溫天氣期間關于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的規定;
3、用人單位是否落實關于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4、用人單位是否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是否存在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等問題;
5、是否存在其他違反《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問題。
四、檢查程序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0日)。各區、縣(市)采取印發資料、懸掛橫幅、現場咨詢等多種方式,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重要意義、具體規定等內容,對重點監控單位進行上門宣傳,為專項檢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用人單位自查階段(2012年8月11日至2012年8月25日)。市人社局和各區、縣(市)人社局督促檢查對象,針對是否了解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是否落實高溫作業及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勞動保護、衛生防護、高溫津貼等規定措施的有關情況進行自查。
(三)開展執法檢查階段(2012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市人社局將有針對性地選擇一批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和企業作為檢查對象進行重點檢查。各區、縣(市)人社局應在轄區范圍內以建筑、環衛、公交運輸等行業為重點,抽取一定數量用人單位開展執法檢查,并將用人單位名單報市人社局備案。市人社局和區、縣(市)人社局按照抽查單位名單,逐一上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要從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問題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嚴重危害性,切實重視和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切實加強對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最大限度地減少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強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各區、縣(市)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防暑降溫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街道、社區、鄉村的活動室、文化站、文化廣場以及宣傳欄等場所,指導公眾了解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積極開展培訓和演練,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和高溫天氣作業時的自我保護能力,引導用人單位樹立依法安全生產的觀念,自覺遵守《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明確責任,嚴格執法檢查。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實一線檢查隊伍,明確檢查人員的責任,認真組織部署,不畏高溫酷暑,集中力量開展執法檢查。通過執法檢查,有效督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我市的貫徹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進行處理,并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請各區、縣(市)于2012年9月30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檢查總結和統計表報送長沙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在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典型案例、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局報告。
聯系電話:84415805 82560145(傳真)
附件:開展防暑降溫專項檢查情況統計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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